「舞蹈是人用神的方式行走,是在規則中詮釋自由。」(周國平,2011)

 

不知道為什麼,這句話停留在我腦海好久好久,一直慢速度的重播。

 

人,用神的方式行走。而且,在規則中詮釋自由。

 

那神,是用什麼樣的方式行走的呢?我所說的,是你心目中的那個神,倒不一定是耶穌基督或佛陀。

 

(搞不好是陳綺貞,不知道為什麼想到她。)

 

不過也不是偶像崇拜,就只是,你喜歡他的樣子,甚至,你嚮往他的樣子,他的某一個部份。

 

然後,你想過用他們的方式行走嗎?那會是什麼樣子的呢?

 

或者其實,我們都在偷偷的用神的方式行走?好像有點有趣。

 

規則中的自由又是什麼,好像大概就是藝術吧!

 

「如果說藝術是生命的自由表達,

 

 那麼,藝術家的使命就在於為這一表達尋找最恰當的形式。」(同上)

 

我想,倒也不一定是一個所謂「最恰當的形式」,

 

但「自由表達」這個概念,真令人喜歡。

 

其實「藝術」這兩個字,一直令我害怕,卻好像又渴望,它似乎象徵著某種高雅,可又那麼遙不可及。

 

雖然藝術也被詮釋為一種,平凡中的不凡,比如說生活的藝術、說話的藝術。

 

但我喜歡保留它特有的神秘感,一種只可意會、無法言傳的溝通。

 

這是我在周國平《把心安頓好》這本書裡,得到的一點點...可以說靈感嗎?其實就只是開心的感覺。

 

所以今天的練習,就是藝術。

 

我們的定義不同,我也永遠無法成為藝術家,但我知道那是自己的嚮往。

 

周國平 把心照顧好  

 

 

好可惜天氣不再艷陽高照,傍晚的時候下了點雨,

 

運動完回到家,開了一瓶至愛小物:

 

FANTA ZERO  

 

沒想到芬達也有ZERO的,到底ZERO是不是就沒有熱量。

 

ANYWAY,看到有ZERO的芬達還是令我欣喜若狂的搶購了六罐。(偶爾歐巴桑)

 

 總覺得喝芬達能讓我開心。(原來芬達也是一種人生觀。)

 

尤其前幾天朋友貼給我的一個標語:

 

「If I drink Alcohol, I am Alcoholic,

 

   but if I drink Fanta, does that make me FANTASTIC?」

 

哈哈,真是FANTASITIC的一句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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